报名有关材料说明

报名有关材料说明

附件7

报名有关材料说明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2008年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的,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按照有关规定,身份证和本人档案中,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4、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内容包括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名称及起止时间。党员证明信、党支部书记证明信由院系党组织出具。学生干部证明信由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出具。既是党员,又是学生干部的,可开具一张证明,加盖院系党组织、相应的院系或学校团组织公章。

5、《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尚未获资格证书的,提供成绩单原件(360分以上,加盖司法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交部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同时提供上述两个材料的,不能报名。

7、《2008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由学生本人签字,不能代签。报名序号由报考单位填写。

8、电子照片。提供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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