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申请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填开日期:年月日 NO.

红字发票申请单

经办人:负责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印章):

注:1.本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购买方留存。

2.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3.销售方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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