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竞赛》各项目评定标准初稿

《专业技能竞赛》各项目评定标准

一、 品行端正

A: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竞赛中体现出高尚的情操,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相互尊重,平等待人,严于律己。 B:在竞赛、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积极,附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 C:遵守竞赛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遵守图书阅览等制度。

D: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型竞赛活动积极性不高或敷衍了事等。 E: 破坏学校开展的一切活动,怂恿他人拒绝参加各种专业竞赛。

二、 守纪守法

A:本色做人,以诚待人,言出必果,知行统一。诚信考场文化,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竞赛,不作弊等。

B:遵纪守法,不做侵害学校和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恪守学术道德,遵从学术规范,不抄袭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

C:不损害他人权益,选择正常渠道和合理方式反映意见和要求等。 D:损害学校及他人和集体的利益,破坏竞赛规则等。 E: 参加非法组织或集体等,严重影响学校的声誉等。

三、 热爱劳动

A:积极、主动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的各项个人技能竞赛;在竞赛中顾全大局,尽力为学校和个人争取荣誉等。

B: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帮助及配合老师和学生干部开展工作等。

你可能喜欢

  • 店长培训
  • 技能大赛总结报告
  • 建筑专业技能
  • 销售专业技能
  • 计算机专业技能
  • 物业专业技能
  • 市场营销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竞赛》各项目评定标准初稿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