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 操作指南

1.宗旨与目标

1.1 宗旨与目标 医学院校必须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学校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

1.查阅学校发展规划,了解学校办学宗旨和目标;

2.了解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学校的实际条件的符合程度。

1.2 宗旨与目标的确立 宗旨和目标的确定必须经过各利益方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所属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批准,使全校师生周知。

1.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的制订程序,是否有各利益方参与;

2.是否有师生可以看到的成文的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

3.组织座谈会,了解师生对学校办学宗旨的理解情况。

1.3 学术自治 独立的或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校必须根据各自的规划要求,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应能自主制定课程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能自主决定人员的任用和自主分配所拥有的教育资源。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应该得到大学社会人文学科及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同时努力加强大学各学科间的融合。

1.查阅并分析教学计划、办学情况与办学目标之间的符合程度;

2.查阅综合大学中医学院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使用综合大学资源情况;了解学科交叉融合的情况及大学对医学教育的支持措施和保障。

3.查阅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并了解其执行情况和效果;

4.查阅学校相关部门的经费使用机制及使用情况。

1.4 教育结果 医学院校必须根据学生毕业时应具有的素质,制订合适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五年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成为符合要求的医生。对长学制的本科学生,则必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医学学位。

1.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

2.分析学校为保证达到规定的具体培养目标所采取的保证措施及具体的评估考核办法。

3.查阅医学院校毕业生调查有关资料,如毕业生调查次数、结果、结果反馈情况、学校利用调查结果完善教育计划情况。

2.教育计划

2.1 课程计划

1.医学院校必须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医学科学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1.查阅课程计划,了解其先进性及是否符合学校定位;

2.查阅学校和教学管理部门有关资料,了解课程计划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计划及配套措施;

3.考察课程计划落实情况。

2.医学院校制定的课程计划,必须明确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1.查阅课程计划,了解其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你可能喜欢

  • 医学标准
  • 教育认证
  • 医学教育
  • 最全人体解剖图
  • 中国医学教育改革
  • 卓越医生教育
  •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