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艺术学院班级委员会章程(草案)

设计与艺术学院班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计与艺术学院班级委员会是设计与艺术学院的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 委员会的职能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班委会组织建设,开展班级学生活动,加强跨学院跨专业的班级交流,切实体现设计与艺术学院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能

第四条 全院各班班长、团支书为设计与艺术学院班级委员会自然人。

第五条 班级委员会设置常委13名,其中主任1名(学生会主管副主席),副主任2名(各年级组负责人)。

第六条

(一)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加强院学生会与基层班级的联系与沟通。

委员会是联系设计与艺术学院学生会和学院各班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向院学生会反映基层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着力解决同学们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增强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各项工作的在各个班级的宣传和认知,协助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各个班级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组织开展跨学院班级层面的学术、实践、文艺、体育、公共关系和内部联络等活动,活跃各个班级的学术氛围,树立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丰富各班级同学的课余生活。

(三)协助指导各班级班委会建设,定期召集各专业班长、团支书参加例会,就各自班级建设进行交流。

(四)制定 “十佳班集体评比细则”参与每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班集体”、优秀团干、团员的评比。

你可能喜欢

  •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 业主委员会章程
  •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 专家委员会章程
  • 家长委员会章程
  • 管理委员会章程
  • 公司委员会章程

设计与艺术学院班级委员会章程(草案)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