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附件2:

汽车工程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人才培养模式应根据国家、社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设计。

第二条 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的目的在于使学院能及时了解国家、社会、企业对所设汽车类专业人才的要求,密切学院与社会、企业的联系,使本系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以及能力结构,技能训练计划能够符合社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培养企业需要的实用人才。

第三条 “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博采行业精英之专长,集中专家智慧和经验,为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活动形式

第四条 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接受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委员由学院授予聘书。

第五条 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是相关汽车类专业的骨干教师、企业或相关行业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

第六条 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汽车各个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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