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物质资源,有效控制成本,规范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报废等管理。

第三条 办公用品范围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是指3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文具、打印纸、易耗及耐耗材等。分为一级消耗品、二级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和管理耐用品四种。

1、一级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订书钉、签字笔、圆珠笔、笔芯、软皮笔记本、复写纸、标签、橡皮、告示贴、档案袋、拉杆文件夹、修正液、荧光笔等。

2、二级消耗品:名片册、高级笔记本、钢笔、笔筒等。

3、管理消耗品:碳粉、墨盒、增加墨水、晒鼓、复印纸等。

4、管理耐用品:剪刀、直尺、订书机、打空器、印泥、计算器等。

第四条 办公用品领用

1、普通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可领用一级消耗品内所有物品,每季度办公用品领用总金额不超过50元,如有特殊,报请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

2、总监和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可领用一、二级消耗品内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求领用。不受金额限制。

3、管理消耗品由行政部门负责实际需求进行领用。

4、管理耐用品无特殊情况,由部门员工一人领用,本部门共同使用。

第五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子公司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次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每月25前将经所在总经理签字后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递交行政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配发办公用品。

第六条 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用品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

2、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质量可靠、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降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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