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管理应急联动机制
廉租房管理应急联动机制
为加强廉租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针对廉租房居住群体的特殊性,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廉租房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协调面广,手段多样的优势,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按照“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提高打击、预防、控制违法犯罪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实效,建立廉租房管理应急联动机制。
1、应急联动机制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最高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履行服务社会为目的。
2、应急联动机制的启动:正常工作期间,有严重扰乱廉租房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威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件、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依托110警务系统指挥中心,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3、应急联动机制的单位组成:由公安、纪检、信访、建委、住房保障办、街道、社区、国资公司共同组成。
4、应急联动机制工作应急救助实行“一级受理、共同处理”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