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浙交〔2009〕151号

浙江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09〕1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

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

自2005年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办法》)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控制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变更管理办法》主要立足于国家批复的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省批项目在程序上缺少相应规定,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变更处理无明确要求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设计变更上报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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