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实施条例

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安 全 处 罚 条 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广大职工,做到遵章守纪,确实搞好安全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定以下遵章、违纪处罚条例。

一、一般处罚规定

1、严禁酒后上班,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罚款300元

3、在工作场所喝酒、打架、闹事罚款1000元

4、拒绝安管人员检查一次罚款200元,在检查过程中,辱骂、威胁、殴打以及诬陷安管人员罚款500元

5、领导查岗发现不在,弄虚作假或记录不全罚款100元

6、跟班矿长、科长、队长要在调度值班室填写当班情况,少填写一次罚款100元

7、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罚款100元

8、主、副井口附近20m范围内发现吸烟者罚款100元、在存放易燃爆炸物品的地点吸烟罚款500元

9、不按规定考勤或超出时间者罚款100元、无故脱岗者罚款300元

10、不执行请销假制度者罚款200元、不按规定上班或自动调班罚款100元

11、发现隐患不制止、不汇报,弄虚作假、欺骗隐瞒领导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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