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控方案(第三版)
岳阳市三医院医疗质控方案
一、质控结构和程序 (一)质控机构:
医疗质控由三级质控组成:自控、科控和院控。 (二)质控程序: 自控:
所有病历的诊断、治疗均应执行严格的自控,各类病历资料记录及操作程序均应按卫生部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院内制订的各项规定执行。
科控:
1、 各科室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小组,组长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护士长、质控医生和质控护士。负责对科内的医疗质量实施实时监控。 2、 操作方法:
(1) 临床科室在实时监控的基础上,每份出院病历均应由质控医生、质控护士进行审阅,C、D型和死亡病历均应由质控组长即科主任和护士长审查。并应进行登记,送医务科临床办备案。(注意每份病历首页背面质控分级及签名务必填写清楚)。
(2) 各科室(临床、医技)均应对本科室的病历质量进行月控分析、讲评。并将质量分析的结果整理成资料,科内登记和送医务科临床办督查。 院控:
1、 环节质控:
医务科临床办组织多名院和科质控员到各科室进行环节质控(质控实施细则见后),并详细记录病历存在的各种医疗质量记录问题并对照标准进行处罚。
2、 终末质控:
(1) 医务科临床办和院终末质控员抽查各临床科室及急诊科的归档病历(原则上为C、D型病历)进行审评。发现问题,记录病历缺陷并按质控标准评定病历等级,及时反馈总结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