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城关镇中心小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 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 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 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 3%资格、视其情节 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志科 副组长:李鹏飞 成员: 张必强 李金玉 郝晓萍 张艳 苏英

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安全副校长 →政教处→ 门 卫 校长→总务处→ 工作人员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 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 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 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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