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考核制度

校学生会考核制度

本着学生会“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宗旨,为使各部门名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与合作,调动部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校学生会新形象,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丰富校园生活,推动校学生会工作迈上新台阶,现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制定了本考核方案。

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基本分为70分, 奖励分为30分)。

(二)、考核对象为校学生会全体部长及成员。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实施,主席团进行监督、审阅,考 核结果上报主席团。

(四)、考核结果由办公室总结打印张贴到公告栏。

(五)、考核结果公开,并受校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六)、考核成绩在前三位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的称号。

(七)、本考核制度解释权由主席团所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施行。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考核内容由四个部分组成:“部长考核”、“部员考核”、“部门考核”、“奖励制度”。

一、部长考核

学生会自身建设需要不断搜索与完善,而作为学生会的组要载体——学生会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更受关注,为了树立学生会的形象,为了监督每一位学生会干部不断完善自我,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行为、形象

1、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者—5分。

2、奇装异服、染发烫发、佩戴首饰者,发现后—1分。

3、工作时间有吸烟、喝酒、打架等行为者—5分。

4、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者—5分。

(二)、会议考核

1、部长例会无故旷会,或找他人代替开会—1.5分。

2、部长例会无故请假—0.5分,无故迟到、早退—1分(迟到、早退5分钟 以上者算为旷会)。

3、例会期间,有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者—1分。

4、开会时间接听电话、玩游戏者—1分。

5、开会时不带本、笔者—0.5分。

6、不及时召开本部例会者—2分。

你可能喜欢

  • 学生会制度
  •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 学生会办公室
  • 人力资源方法
  •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 部门考核表
  • 干部考核表

校学生会考核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