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药品器械采购管理制
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器械采购工作,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八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采购制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原则:
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原则,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医用耗材按预期使用 1个月量定期计划采购,通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定点采购。
二、采购范围:
医院仪器、设备、药品。
三、申购审批:
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实行年计划安排购置。年初由科室负责人填报《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购表》并由两名专科医师签名,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数量、主要性能要求、推荐品牌(2-3个)、规格型号、可行性论证。采购中心收集汇总,交主管院长、院长审批,根据资金情况确定该年度医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急仪器、设备除外)。
2、万元以下仪器、设备:实行月计划周安排采购。每月最后一周由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填写《器械使用计划表》,采购中心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