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3年度绩效考评办法 (1)

XX县2013年度绩效考评办法

(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2013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XX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客观公正和注重业绩、群众公认、成果运用的原则,重点考评各机关单位和各镇(区)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服务发展、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情况。

二、考评对象

(一)县直单位设有四个系列:

第一系列(党群系统有关部门及法院、检察院 24个) 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含民宗局)、法院、检察院、文明办、党工委、农办、老干局、信访局、党研室、编办、台工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侨联、台联、文联、计生协

第二系列(县政府成员单位及管理部门 24个) 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务员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含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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