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有些随时间的逝去而逐渐被人们所遗忘,有些则深刻的影响着我们,不断的冲击着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唤起我们心中对于道德与法律的思考。

道德与法律,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有着许许多多的区别,我国是一个道德古国,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这个由道德层面向法制层面晋升的时期,道德与法律不断产生着碰撞,如何正确的把握两者,用怎样的眼光去看待两者,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6月12日,在上海闵行区发生了一场“拆迁大战”, 房子女主人潘蓉站在阳台上,朝楼下的拆迁者扔下了燃烧瓶,想要以这种暴力方式来保卫自己的房子——这一幕与“老汉因拆迁上树”、“重庆最牛钉子户” 、“成都拆迁户抗拆自焚”等事件一样,成了拆迁纠纷的“经典”画面。社会对此次“拆迁大战”都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女主人潘蓉受到了网友和舆论的力挺,而韩寒的一篇《这些狗真麻烦》更是“火上浇油”。然而在随后官方公布的事实调查中,却表明拆迁行为合法合规,且对于潘蓉夫妇的补偿相当厚道。尽管公布了事实真相,但广大的舆论媒体和人民大众仍然将矛头直指政府的拆迁行为,却忽略了潘蓉夫妇的房子中有近338.75平方米为违法建筑的事实。

初看之下,潘蓉夫妇似乎很可怜,一幢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四层小楼,动迁部门给的拆迁补偿只有67.3万元,价钱实在太低,所以他们坚决不同意,结果,楼房被强拆。“480平方米,67.3万元”,就凭这两个数字,这对夫妇确实令人同情。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潘蓉夫妇的这栋楼房大部分属于违章建筑,华漕镇根据闵华府建批[2005]1号文,同意他们在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原址,建造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楼房,同时要求他们拆除3间老房。潘蓉的公公收到批复并签名确认,但后来却建造了一幢总面积为538.75平方米的4层楼房,多建了两层,其中违法建筑面积达到338.75平方米。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我们用于判断行为是否符合社会正确价值观取向的标准。我国是一个道德大国,自古以来,都注重道德的宣传,因而不难理解为何在此次“拆迁大战”中,潘蓉夫妇会获得那么多舆论的支持,因为讲求道德的人们总习惯于同情弱者,不管其行为是否正确。然而与道德不同的是,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没有弱者与强者之分,只有违法或不违法,只要违反了法律,不管是谁,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或理由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每一个人都应以遵守法律来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

众所周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任何法律的制定总是基于对道德的考虑而形成的,道德是区分良法与恶法的标准,不但增强了法律对现实社会的适应性,同时也是法律的价值追求,然而,道德是感性的,法律是理性的,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特别在这个由道德层面向法制层面晋升的时期,两者的矛盾更为突出。对于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正好凸显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在这个案例中,潘蓉夫妇对于政府所给予的补偿结果不满意,拒绝拆迁,这本无可厚非,他们可以通过跟政府继续沟通或者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在政府强制拆除的过程中,他们对于政府的暴力拆迁感到不满也可以提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然而,他们却选择了极端的暴力的方式,将燃烧瓶扔向拆迁者,想以此来捍卫自己的祖居,然而他们最后得到的却是法律的制裁。从道德人情上看,潘蓉夫妇似乎是弱者,祖居被强行拆除却没有得到优厚的补偿,因而得到了大多数网民和舆论的同情,大家都在指责由于政府的拆迁行为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了潘蓉夫妇的极端行为。然而,我们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政府所采取的行为却是合规合法的。经过上海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潘蓉家有证面积为200平方米,但为他们照顾了阳台面积40.5平方米,合计240.5平方米。按照这个评估标准,共可补偿他们人民币150万余元,且除了补偿款,政府还为其提供了总面积为240.5平方米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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