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瓦渡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三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是纳入全乡勤廉度网络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第四条全乡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针对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领导岗位职责,认真查找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处理、物资管理、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

第五条查找廉政风险主要采取个人自查、班子成员互查、干部群众评查、集体评估审查等方式进行,要求做到查清、查实、查准,增强廉政风险防范的针对性。

第六条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归类,并按照风险类别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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