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卖房流程

台湾人卖房流程

1、准备材料

A、台胞证原件

B、婚姻证明(即户籍藤本)

C、三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认证程序

A、户籍藤本:

需房东港澳台同胞到当地的法院去做户籍藤本公证、同时做委托其爱人办理的委托公证(把那个女士的台胞证或通行证做到委托公证书里),每份至少做四份。当时法院会给客户委托书和户籍藤本公证书各两份,还有两份法院会留着让海基会和海协会认证的,法院会把认证好的资料寄到南京海基会,请客户携法院当时给他的委托书和户籍藤本到南京海基会换取。到时候网签合同公证时带着海基会拿回来的资料和他本人的护照去中新公证书就可以了,到时候公证处会收取一份委托书和户籍藤本认证原件的

B、户籍藤本认证原件的花费时间大概在:一个月左右

C、合同公证:卖方到园区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公证费用为委托价格的0.3%。

每增加一本公证多200元左右(包括翻译公证和又名公证)

3、备注

A、若卖方是委托他人处理卖房事宜则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B、若需委托我司办理“三证”过户事宜,则委托书上必须注明有转委托权,程序具体参照户籍藤本的公证

C、若卖房在国内结婚登记,则婚姻证明无需到台湾进行公证,可以直接到园区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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