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诚信、合法、有效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销售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在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时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监控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三条 基金销售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公司基金销售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投资人资金的安全。

(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第四条 基金销售内部控制应遵循健全、有效、独立、审慎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包括公司基金销售部门、涉及基金销售的分支机构及网点、人员,并涵盖到基金销售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管理漏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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