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文化厅河北省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进一步壮大文化旅游产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我省文化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河北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相互融合、相互促 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因行业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诸多原因,我省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 奋斗目标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

当前,我省文化旅游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强调 “要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支持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这些要求为我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 [200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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