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

寨子镇中心卫生院安全防护管理人员、制度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我院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放射事件安全防护管理人员、制度

(一)成立南皮县寨子镇中心卫生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院长: 鄢载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詹家星

成 员:门诊主任:许福凯;放射科工作人员:王子杰、张国强牛志利、赵红丽。

应急处理电话:8715308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医务科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放射源泄漏污染、放射源丢失、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县卫生局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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