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景观合同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一致同意签定以下景观工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详见《工程设计、预算方案》(以下简称《工程方案》)

5、工程金额:(人民币大写)

6、工程期限:本工程于 年月日之前完成。

二、甲方职责范围

1、甲方对乙方最终提供的《工程方案》同意签字后,作为签定本合同的前提,也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应提前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并通知乙方进入现场。如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或导致施工日期更改,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水、电及储物方便。因甲方因素造成施工质量和进度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保证乙方在施工范围内的通行方便。

5、甲方有权委派施工现场代表,并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查。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方案》,并提交甲方签字生效。

2、乙方应根据生效的《工程方案》,提供工程所需货物及施工安装。

3、乙方必需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方案》中所涉及的内容。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虚心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如有不符《工程方案》之处及时整改。

5、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破坏性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工程完毕,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在乙方发票后签字视验收合格。

7、甲方对《工程方案》如有任何疑问,乙方应向甲方解释清楚。

四、验收标准

1、施工验收:以甲乙双方确定的《工程方案》为准。

五、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时,甲方预付%即 为预付金。

2、乙方施工完毕,即日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清工程全款。

3、如遇施工延期或施工质量等其他问题,双方应视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协商费用及损耗的增减。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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