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设计第一部分 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第一部分 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电大开放教育会计学专业本科的学生。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形成性考核包括:网上集中讨论(20%)、课堂讨论发言(5%)和4次平时作业(15%),

形成性考核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60%。

三、考核依据

本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会计制度设计》教材(李殿富主编)为依据,期末考试命题以本考核说明为依据。

四、考试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能够牢固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说明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此,本课程的期末考试着重基本理论考查和应用能力考查两个方面,包括理解和应用两个层次。各层次含义如下:

理解:指能够全面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表达其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能够分析和说明相关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指能够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设计涉及一两个知识点或多个知识点的会计制度设计问题,包括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

本课程的成绩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根据学校的要求,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必须同时及格。

五、命题原则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的范围之内。在所学知识范围内,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考查运用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的试题,不属于超纲。

2、考试命题应该覆盖面广,并突出课程的重点内容。

3、试卷要兼顾各个能力层次。在一份试卷中,各层次题目所占分数比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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