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桩基工程劳务合同

桩基合同

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 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K67+060 定安中桥 工程地点:田林至西林公路平吉至八书改建工程№7 合同段 工作内容:机械冲孔、清孔及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 工程数量: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施工,如需要变更,经变更,增加部分以实际收方 工程量结算。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桩基成孔柒百元/米(700 元/m) 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2006 年 2 月 10 日—2006 年 5 月 10 日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 、田林至西林公路平吉至八书段改建工程№7 项目经理部为本工程现场 管理机构,全权负责本合同段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 算与支付及劳务队伍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 、负责工程测量放样,为乙方提供导线点.水准点等主要控制桩点。 (3) 、负责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4) 、负责工地施工现场技术监督和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检查。 (5) 协助乙方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 在安全施工方面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安排。 (6)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安排。如发现乙方履约能力较差,不能按 进度计划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时,甲方有权削减乙方的施工任务,直至终止合同, 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7) 、负责计量并核定乙方完成的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数量,并按照工程 单价与结算办法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不得无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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