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1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作为生产性固定资产。

1.2价值在100元至2000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种工具、器具和测试仪表)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3公司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分别由财务部、仓库负责管理;其中:仓库负责物的管理,财务部按会计记帐要求负责帐的管理;仓库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将生产性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

2、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申请及采购

2.1各生产部门(项目经理部)需增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时,应由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实际需要,在公司无法调剂解决的情况下可提出外购请求;先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一式三份,报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仓库转交采购部采购。

2.100元至2000元内的工器具也可由采购部委托项目经理部按批准的采购计划现场另星采购,专业仪器、设备、也可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仓储部知晓。 3、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3.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仓储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参加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交公司财务进行公司资产入帐。

3.2 100元至2000元内的工器具属低值易耗品,实行当年一次性滩消;因此只进行实物管理,

4、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登记、编码及领用、

4.1仓储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详见编码规则),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4.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借用单》,办理出

你可能喜欢

  • 公司管理流程图
  • 固定资产编号管理
  • 系统业务流程图
  • 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

公司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