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医疗建筑电气设计的体会

近年来,广州市建工设计院完成了多个高层医疗建筑的设计。例如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东晓路医院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2.4万m2)、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楼(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1.7万m2)、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住院大楼(地下1层、地上16层)等高层医疗建筑。笔者结合电气设计的特殊性,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看法和体会。

1 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

高层医疗建筑按《高规》属于一类高层建筑,除具有一般一类高层建筑的一级负荷外,还有许多医疗设备用电属于一级负荷,如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病理切片分析、CT扫描室、血库、高压氧仓、加速器机房、治疗室、配血室的电力照明等。由于高层医疗建筑具有较大容量的一级负荷,属于一级负荷用电单位,应由两路10kV高压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立即启动供电,保证各种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这两个10kV高压电源一般是由当地电力系统的两个区域的变电站分别引来。尽管如此,仍有可能出现全部市电中断的情况,因此,在已有两路市电的情况下,还应根据负荷对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增设能在15s内向负荷供电的快速自起动柴油发电机组或可靠的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作为自备应急电源。

2 医疗电气设备

在医院电气设计中,需注意与医院主管部门协商,要求其详细提供各医疗电气设备的设备容量及其特殊的用电要求。如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东晓路医院综合楼的电气设计,笔者就是按上述方法进行的。医院基建办先后提供了心电图室、B超室(5kW/房)、X光室(70kW/台)、介入室(80kW/台/房)、碎石室(60kW/台)、ERCP(胃肠仪)(5kW/台)、检验室(15kW/房)、实验室(10kW/室)等医疗电气设备的设备容量,同时要求心电图室、B超室、手术室、检验室、实验室、睡眠中心均需配置地线(接地电阻<4Ω),X光室、碎石室、介入治疗室、ERCP均需配置专用地线(接地电阻<4Ω)等信息。而当有些医院主管部门确实不能提供有关医疗电气设备的数据时,电气设计人员只能参考相近的医疗电气设备资料,预留医疗电气设备的用电。同时需注意,应根据具体情况,正确选取医疗动力的需用系数值。

3 电气安全措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第14.7.6.2条规定:“使用插入体内接近心脏或直接插入心脏内的医疗电气设备的器械,应采取防止微电击保护措施。防微电击措施宜采用等电位接地方式,使用II类电气设备供电。防微电击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室内给水管、金属窗框、病床的金属框架及患者有可能在2.5m范围以内直接或间接触及到的各部分金属部件。用于上述部件进行等电位联结的保护线(或接地线)的电阻值,应使上述金属导体相互间的电位差限制在10mV以下。”第14.7.6.3条规定:“在电源突然中断后,有招致重大医疗危险的场所,应采用电力系统不接地(IT系统)的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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