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归纳总结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归纳总结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由于土地增值税所涉及的周期较长,覆盖范围较广,清算时提供资料较多,清算审核内容比较复杂。所以,我多次登门请教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专家,又与房地产企业界资深人士反复探讨论证,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学习和研究。现归纳总结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根据国税发 2009 91号文件:第三十四条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