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采用多种交易结构搭配的方式,满足客户单一持股的特殊需求。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尊敬的XX客户: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非常荣幸地为您设计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银监通[2010]2号”文件中第九点的要求:“明确证券投资的品种范围和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证券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差异设置不同的投资比例限制,但单个信托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资产净值的20%”及“证监会令[2008]25号”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及:“第二条 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适用本细则。” 为您设计的方案如下: 以流通股按照一定质押比例获取相应的资金模式。 以具有投资顾问资格的私募公司通过信托募集资金直接委托给我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单一股票。 信托结构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模式:类似“方案二”,唯一区别是以银行的理财资金募集资金委托我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投资单一股票。

(信托结构化资金)或股票质押模式+“SOT”模式:产品结构和上述方案一样,只是资金完全不用再通过其他渠道募集资金,完全通过股票质押的资金再放大,融资成本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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