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2013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县教育局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方案,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奖励对象

(一) 各中小学及中心幼儿园。

(二)参与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通讯员

二、考核办法

(一)根据学校教师数、年龄结构、网络等综合情况确定各校年度任务目标。

(二)学校或个人得分=单项得分相加(权重分/任务数*完成数=单项得分,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权重分的1.5倍)。我镇“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及镇教育宣传中心组成员的评选依据此分值计算。

(三)除教育内部刊物外,其它报刊杂志必须有国内和国际正式刊号;县级报刊指《郧阳通讯》和教育局及各股室主办的《教育动态》、《安全简报》、《教师管理简报》等。上报信息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可视为同级报刊用稿。

(四)考核的稿件以宣传本县、镇、校的教育整体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为主。调研文章、教育简讯(80字以下)个人时评、教学研究文章、个人学术著作及教育无关的个人作品等不

你可能喜欢

  • 宣传工作方案
  • 新闻宣传制度
  • 信息宣传制度
  •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
  • 法治宣传工作
  • 党建宣传工作
  • 公司宣传工作

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