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适用于各种企业的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企业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电子设备管理,控制营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及一切附属设备、设施。办公电脑是为建设全局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工作、查找资料、与其他单位联系等工作配备的,属公用资产,仅供办公使用,任何个人不得将办公电脑设备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本企业电子设备管的理监督部门,统一负责电子类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统一负责电子设备的购置、验收、登记、报废等管理审批工作。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电子设备的实物管理,电子设备的购置、验收、登记、维修、保养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电子设备统一由部门主管管理安排使用,个人不再配备电子设备,私人办公桌上不允许放置电脑,部门电脑打印机等归为部门公用设备,由本部门人员共同使用。

第六条 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履行到货登记、领用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七条 设备领用时须履行领用登记手续,统一填写领料单经办公室主管签字,方能领取使用。

第八条 因人员调动、内部调配等其它原因引起设备使用情况发生变动时,各部门应做好电子设备交接手续并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进行变更登记。

你可能喜欢

  • 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 公司IT管理制度
  •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 IT资产管理
  • 微机监测
  • 备品备件管理规定

企业电子设备管理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