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三类餐馆可用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一、粗加工及切配规程及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餐饮具要求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八)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入桶。

二、烹调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

1

你可能喜欢

  •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
  •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