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计分周期

我的驾照领证是8月份的,车子年检是9月份,抢在驾照这个计分周期快到期前我把之前的电子眼处理了,要不这个分就浪费了,等车检时再去扣分就不划算了,这次开单、缴款都蛮快的,不是扣超12分完全不用找兔子,所以想到提醒车友们注意,每年在自己驾照领证日前提前一周去销点电子眼,还有必须在驾照领证日前把罚款交了,否则这个扣分可就算下个周期了。
不是一违章就赶紧交罚款,电子眼违章是没有滞纳金的,可以攒到车子年检前处理的,但车子年检时间与自己驾照计分周期有时间差,所以在车检前驾照计分周期快到前去处理电子眼,拿驾照去大队扣分打了单子后要赶紧交罚款,扣分是以实际缴款时点真正扣除的,交晚了过了驾照计分周期的那个时点,小心当期有多余的分未被扣浪费了,扣的是下一个计分周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清除记分,发还驾驶证。

驾驶员有三个月未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直接一次被记满12分。

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违章记分予以全部清除。

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驾驶员,可得到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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