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

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安龙县洒雨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义市创彩光电科技部 (以下简称乙方)

安装地点:洒雨中学校园内综合楼墙体上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系统规格及要求

(一) 合同内容

LED显示屏系统。

1. LED显示屏:由显示屏体、控制系统、电源、边框等组成。

2. 应用软件:显示屏配置的用户软件,可用于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排版操作以及显

示屏各种显示功能的控制。

二. 合同金额:1800元每平方米(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总价)

合同总金额: 元 大写: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1. 双方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后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金额。支付金额:

元(人民币)

四. 工期要求:

甲、乙双方商定从开工之日起2周内本工程全部完成。

1、乙方由于人员等不能保证正常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则每天按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交工后延期付款,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承担乙方工期延误的费用,按其工程施工费的1%承担责任。

五. 售后服务

1.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壹年之后乙方将收取服务维修所需

的费用。

2.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天内到现场,1周内必须维修完毕。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

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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