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
赏析贾平凹《高兴》
贾平凹的《高兴》是一部揭示底层人真实生活的作品,贾平凹以自己中学同学为原型,其主角刘高兴真有其人。贾平凹为了更好地了解拾破烂群体的境遇,在动笔前,他曾深入大街小巷,他见到了更多像刘高兴一样拾破烂的人。作者坦言,他写《高兴》的想法比《秦腔》还早,只因条件不成熟而搁浅,“为写这部小说,我多次到西安郊区的‘拾荒村’探访,和那些‘破烂王’们拉家常、同吃同喝,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创作期间五易其稿,是创作以来修改次数最多、最费劲的一部长篇。”
坦率地讲,贾平凹的《高兴》要比《秦腔》好读多了。首先于情节结构和人物设置上,《高兴》要比《秦腔》简洁明了得多。但是,如果读进去,却发现《高兴》所引发或者蕴含的问题,依然是那么的多,那么的沉重。比如说乡土叙事,城市叙事,尤其是介于城乡之间的叙事等等问题。《高兴》所叙写的,用现在一种说法,就是“乡下人进城”的生活。① “乡下人进城”叙事,自然不能再继续称之为乡村或者乡土叙事,但是,它是城市叙事吗?如果是,又何必将其如此麻烦地加以限定或者区别呢?显然,《高兴》与其它叙写“乡下人进城”作品一样,其笔下的人与事,既是城市中的,又是游离于城市之外的;既是乡下人的,又是离开土地的。这是一种城市化背景下的乡土叙事,但又非传统意义上的乡土叙事;它看似城市叙事,其实并非典型意义上的城市叙事。那么。它是什么样的叙事呢?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叙事又意味着什么呢?如果说贾平凹的《秦腔》是一种经典意义上的乡土文学叙事形态建构,那么,《高兴》则是于生活上承续《秦腔》,而在叙事上却是对于乡土文学叙事进行着某种解构。贾平凹在他的《秦腔•后记》中宣称:“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渴望强大,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需要活得儒雅,我以清风街的故事为碑了,行将过去的棣花街,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 ②其间就意味着他下一部作品将转向城市,或者说,他将创作的视野转向离开土地之后的生活——城市生活。但是,城市对于他来说,依然是个陌生的生命情感地带。虽然他写了《废都》、《白夜》、《土门》等,这些作品实在是不能算作典型的现代文化精神意义上的城市叙事,最多也就是一种乡土叙事的城市化拓展。那么,《高兴》?他说:“原来的书稿名字是《城市生活》,现在改成了《高兴》。”他在父亲的墓前又说:“《秦腔》我写了咱这儿的农民怎样一步步从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