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理大队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瓦斯监理大队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讨 论 稿)

一、日常管理制度

1、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5分钟以上的不准上班。(特殊情况下须由大队长或班长安排,如安排上班,将按迟到处理罚款20元)。

2、刷卡后未下井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

3、上班不带仪器及工具的罚款200元。

4、早上井的罚款200元,未按规定时间入井的(所有人员必须二趟车进,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次罚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班前会正常进行或不服从管理,否则一律停班学习并在工前会检查,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6、班前十分钟学习、必须在下井前填写,未及时填写及未做好记录的罚款10元/次。

7、任务单上注明所有出勤人员及工作地点,补班人员要注明,每少写一人次,对班长罚款10元。

8、任务单及时上交通风调度室,任务单上要注明需上井人员、原因及上井后工作安排情况,井下因其他原因需上井人员,要在征得通风调度室、安监科值班室同意后方可上井,上井后班长要及时记录。否则对责任人员各罚款10元。

9、工作现场有两人以上一齐工作的,班长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在任务单上注明,否则对班长罚款10元/次,班中安全负责人下半班在工作地点向安监科值班室汇报,不汇报的罚款20元。

10、瓦斯监理员班中履职必须尽责,不得提前离开工作地点,凡提前离开工作地点的,罚款200元。严重者追究“三违”。

11、班中有特殊事情要向通风值班室、安监科值班室请假,得到同意后才可以离开工作地点。事后进行补假,有事未请假离开的,按三违论处。(班长无准假权力)。班长下井后要通知通风值班室、安检值班室自己的去向,否则罚班长20元/次,上井后必须填写记录。

12、瓦斯监理大队对班组中出现的三违进行考核。出现一般三违(矿查)一人,扣除三违人员班组当月隐患收购工资总额的5%,累加计算。出现严重三违(矿查)一人,扣除三违人员班组当月隐患收购工资总额的10%,(为当班出勤人员)累加计算(集体违章按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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