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某中学章程(学校制度)
江苏省某中学章程(学校制度)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四章 总务管理第五章 人事管理第六章 学生管理第七章 对外合作与交换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现代化工程,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精神,寻求和实现学校“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江苏省苏州中学是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第三条 学校在坚持和体现教育方针所确定的各级各类学校人材培养总目标和总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学校的历史传统、潜伏上风和办学特点,努力使全体学生到达“基础扎实、素质全面、能力较强、特长明显、人格健全、社会适应性强”的培养目标,让所有学生都有更好的发展。第四条 学校的校训为“诚、信、思、勇”。学风为“刻苦、踏实、主动、创新”。教风为“治学严谨、循循善诱、为人师表、百年树人”。校风为“勤学多思,求实奋进,遵纪爱校,尊师爱生”。第五条 每一年12月7日为学校校庆日。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总支保证监视和教职工***管理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第七条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分的决议。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人事权、赏罚权、财经权。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第八条 学校党总支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视作用和战役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题目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总支通过领导教代会、***党派基层组织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和学校其他重大题目,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第十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和信息中心等职能部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调和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苏州中学网上学校和远程教育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平常工作机构。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分、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