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应届毕业生认真做好毕业自审的注意事项2012.03.02
2012届应届毕业生认真做好毕业自审的注意事项
一、 目标群体
按计划应于2012年完成规定年限修读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正常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2010年级全日制专升本、二学位学生以及往届延长学籍的学生),每位同学本人的学分修读情况可以通过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该系统网址为www.mianfeiwendang.com。
二、 自审事项
学生根据本人情况进行自审,自审后及时对有疑问部分向对应科室进行咨询。
1、 毕业条件
2、 学位授予条件
三、 毕业条件
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等各方面。学生德育、体育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特别注意核对本人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1、 核对本人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与专业主干课等)是否全部一一对应完成,取得相应学分;
2、 各类别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通识类选修课、全校性公选课等)是否达到特定学分要求,特殊情况或按照教学研究科要求完成相应可互抵类别总学分;
3、 实践环节部分(包括军训、社会调查、学年论文、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及各项设计等)是否已通过,并取得相应学分;
4、毕业证书只注明专业,不注明方向。
四、 学位授予条件
详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手册》中有关《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华政办[2007]251号文颁发)所规定的各项条例。
特别注意事项:
1、 平均学分绩点≥2.0;
2、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满分100分的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满分710分制的须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外语专业四级统一考试;
3、 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除外)。
五、 毕业审核中有关学分部分的审核
1、 必须按照各专业(方向)教学计划一一对应完成;
2、 修读总学分必须满足各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修读课程根据教学研究科要求达到各类别应当完成学分;
3、 港澳台、华侨学生与留学生可以根据《本科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