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二、目的

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我州突发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本着抢险先救人的原则,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高效及时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果断科学排险,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四、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件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五、处置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州政府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及时果断、依靠科学。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湘西州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州处置指挥部)在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州处置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商务局、州经委、州农业局、州建设局、州酒管局、州畜牧水产局、州粮食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广电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州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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