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中外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公务员制度主要内容及国家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⑴。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它包括公务员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分类制度、录用制度、选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任用制度、升降制度、工资制度、福利制度、退职退休制度、辞职辞退制度、廉政制度、申诉制度、管理体制等。

公务员制度就是由这一系列制度构成的体系。本文选取美国、英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试图通过比较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优劣利弊,借鉴和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更科学更规范。

二、中外公务员制度指导原则的比较

(一) 中西公务员制度共有的原则

1.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公开范围的程度,则是一个国家政治 ⑴ 舒放、王克良,《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2页.

民主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公开原则是现代各国公务员制度最基本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第一,录用公开。指公务员招录的全过程与内容都要向社会公开。许多国家对录用公开方式和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二,晋升公开。指公务员晋升更高一级职务的程序和过程要公开。它分为考试公开与考核公开,对此,各国又有着不同的规定。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包括:录用机会均等;晋升机会均等;享受的待遇均等。另外还有两项公平规定:①比例公平:即指各民族和各地区国家公务员在全体公务员中所占比例,应同它们人口在全国总人口数中所占比例大体相同;②比较公平:指公务员之间的公平是相对的,公平不是平均,也不是等同,是有差别的相对公平。

3.公正原则

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公正原则,具体表现为公务员制度运作过程的公正,包括: 过程的规范性;过程的中正性;过程的充分性;过程的透明性;过程结果的公认性。

各国公务员制度公正原则的主要实现途径:通过公开竞争实现公正;通过客观考核实现公正;通过补救措施实现公正。

4.法制原则

法制原则包括:国家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国家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其中依法监督又包括:依法对公务员管理机关和单位的监督;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