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企业优秀共青团员通知

关于评选企业优秀共青团员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岗位,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自觉奉献,勇于创新,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2006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牢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知识水平;工作勤奋,积极投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曾被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8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团员。

2.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是:认真贯彻、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参加和组织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能够有效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作贡献,在企业内广泛开展了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企业党政领导的一致认可;热爱共青团事业,精通团的业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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