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贸易术语巧记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贸易术语巧记

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 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

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

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

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

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

(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只有两个例外——掐头去尾。头:EXW,尾:DDP.

(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其他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

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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