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川南骏汽车有限公司钣金车间
电焊、气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NJ·BJ-1-2009
1.电焊、气焊(割)工均须持有国家劳动安全部认证的《特殊工种操作 证》 ,经公司三级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场地 10 米内,禁止堆放、储存油类或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不得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线路旁作业。 3.明火区周围内不得贮放氧气瓶、乙炔罐及开阀点火。 4.焊机起动时,焊钳不得与焊机接触以防短路。焊机过热发生故障时, 应停止焊接进行检修,确认无误后才可继续工作。 5.焊接时,应根据不同工件选择合适的焊条,焊机电流、电压并用合理 的施焊速度,按图纸标的要求进行焊接。 6、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如面罩、防护镜片、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及防 毒面具、安全帽、防护服、焊工手套、工作鞋、安全带等。 7.气焊(割)时,对应工件厚度,选择合适的割炬和焊(割)咀。 8.焊嘴堵塞时,应用铜丝或竹签通透、严禁采用铁丝。 9.气割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0.下雨天不准冒雨施焊。在潮湿地面工作时,应穿绝缘鞋。 11.工作时应设遮光栏,焊接有色金属时,要加强通风排毒,甚至戴防 毒面具。 12.工作完工后,须检查场地灭绝火种、断开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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