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

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

湖南大学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

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管理。由党委宣传部网络办公室负责,设专职网络舆情监督员,各学院、部门、院所应成立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情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工作。

第二条 网络舆情监督员及管理员职责

(一)网络舆情监督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学生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相关单位网络舆情员,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二)网络舆情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本单位网站的舆情,及时向网络舆情监督员通报备案;发现舆情或接到党委宣传部网络舆情监督员的舆情通报后,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报告,对舆情进行控制和引导;负责向网络舆情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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