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5版)》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等公众责任类保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下列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条款目录:

B

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

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

不受控制条款

C

叉车责任条款

承租人责任条款

错误与遗漏条款

出租人责任条款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D

电缆损失责任条款

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临时海外出差责任条款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

电瓶车责任条款

电梯责任条款

F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

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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