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标准中有关建筑电气和相关控制方面的浅见
2、4.6.6条
本条要求设置智能化系统,其内容为安防、管理与信息网络。
a.根据对绿色建筑标准的总则和术语理解,安防系统、信息网络应不属于其所需范畴。否则在更需要安防系统的公共建筑中的酒店建筑,却无任何要求;在更需要信息网络系统的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也无任何要求。
b.根据条文说明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要求,应按照《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中所列举的基本配置,进行建设。达到二星级以上要求时,才可得满分。而安防系统的基本配置中含有住宅报警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周界报警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等等;管理系统的基本配置仅要求电梯故障报警和给排水系统的故障报警;信息网络系统的基本配置还要求有宽带接入网的收费计量管理系统等。这些都不应属于绿色建筑必须的概念。
综上,本条建议取消。
3、5.2.4条
根据条文说明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要求,本条评价方法为审核建筑照明相关的设计文档。
a.近年来,国家对于设计文件的监督和检查要求严格,相关条文也为强制性条文,实践中设计文件中违反LPD值要求的较少见,但是由于对二次装修设计和施工环节监管漏洞问题,在已完成和运行建筑中,特别是酒店建筑,灯具安装容量超出LPD值的情况较严重。因而建议本条评价方法应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
b.对于照明系统,采用高效光源、灯具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是一个最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