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招教考试教育学大纲解析

大纲解析

学校教育活动是传播文化的重要场所,其承担着传递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渠道的任务;现代学校教育不仅担负着普及文化文明的重任,另一方面则扮演着更新创造文化的角色。

②学校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 促进人的身心发展进程;加速个体发展的社会化进程;发展人的主体性、个性化功能。

(4)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小学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制度

①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

2010年7月29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纲要》)。《纲要》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当前的教育方针。

②小学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

德育方面: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具有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诚实、勤俭、不怕困难等良好品德,以及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智育方面:使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些自然、社会和生活常识,培养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以及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体育方面:培养学生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美育方面: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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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技术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会使用几种简单的劳动工具,具有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③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要求、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学校教育制度是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与主体,体现了一个国家国民教育制度的实质。

(5)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的权利: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即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与学业证书的权利,即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即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定的其他权利,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即“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遵规尊师养德修行的义务,即“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完成学业的义务,即“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管理制度的义务,即“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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