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作者:谢金凤批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2发布范围:各中心、各部门
3.职责
3.1管理中心负责对文件的拟定、发布与归档管理,并落实具体工作。
3.2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发放。
3.3各部门组织学习本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指示执行。
4.作业内容
4.1领用办法:
4.1.1新员工:根据入职时间及所确定的工种领取。
4.1.2周期续领:到使用周期结束便可续领。
4.1.3损坏续领:劳护用品未到期损坏而不能使用,可以以旧换新,适当折价在工资中扣除。
4.2退还处理:
4.2.1工种变动。按工种变动以新的工种标准领用。原来领的劳护用品新岗位不需再用的、原则上应退还仓库;若在新岗位上要继续使用的,使用时间可连续计算。
4.2.2对离厂员工,应在离厂之前到仓库办理退还手续,已到期或接近到期的用品除外,若不还和损坏严重,将在工资中相应予以扣除。
4.3劳动用品的结算
4.3.1由于规定了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为节约成本,降低消耗,如员工在已领用劳保用品规定使用周期内离职(包括辞职与辞退),如劳保用品不能继续使用,员工要求对其做出一定经济赔偿,在进行结算时劳保用品的结算准则(见附件1)4.4穿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