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一切行动听任课教师指挥,进入美术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

二、不得随便乱动教具和学具,例如石膏像、静物器皿。

三、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不得随地乱丢废纸、废物,尤其是铅笔灰、炭精粉末。

四、严禁学生将零食和饮料带入画室,对违纪行为教师要及时制止。

五、要爱护本室器材,如因违反纪律造成人为损失,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

六、下课后,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好所有的器材,确保器材齐全,将器材放归原处。

七、每天组织学生打扫教室,保持室内整洁。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

八、一般美术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防火、防盗。

九、各种器材、设备要有明细帐.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十、学校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外借,确需外借,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注意及时归还,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二、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播放收录机等。

三、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四、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五、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六、室内报刊、杂志仅供阅览,概不外借。

七、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珍贵图书按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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