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旁路代路时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投退事项的函

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部门函件

发函部门:调度部(Fax:88938399) 编 号:DDB-2007-172 收函部门:调度部、变电一部、变电二部

抄 送:生技部、安全监督部

抄 呈:具小平副局长

联 系 人:黄福全(Tel:8388) 日 期:2007-11-14

关于旁路代路时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投退事项的函

调度部、变电一部、变电二部:

根据《2007年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简报第九期》消息,某供电局于9月13日发生一起在执行线路代路操作时因漏退线路光纤差动保护,造成保护误动,两座110kV变电站失压的A类一般设备事故。

为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现就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在代路操作中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目前我局使用的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有RCS-943、LFP-943,及地铁公司专用保护L90三种类型。

二、采用光纤差动保护的线路,在旁路开关代路线路开关之前,必须先同时退出线路两侧差动保护方可进行代路操作。

三、根据目前我局110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通道现场配置特点,旁路与线路之间不能进行光纤差动保护通道的切换,在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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