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总结的重点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总结的重点

(3)权属状况:①建筑物——权属(他项)证书、所(共)有权人、用途、面积等。

②土地——权属(他项权)证书、使用权人、性质、用途、

(分摊)面积、使用年限、终止日期等。

4、估价目的:抵押—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拆迁—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值。

表述要规范。

5、估价时点:不是先有了“评估价值”,再将他说成是某个时间上的价值。

6、价值定义:价值类型及其内涵:

(1)市场价值:符合公平自愿、利己、知晓行情、有充裕时间、无附加条件的交易。

(2)快速变现价值:不符合有充裕时间的交易。

(3)谨慎价值:即抵押价值,存在不确定因素而遵守谨慎原则得出的价值;

——应说明有无法定优先受偿款。

(4)清算价值:不符合持续使用条件。

(5)投资价值:某个投资者角度衡量的价值。

7、估价依据。

8、估价原则:(1)独立、客观、公正;

(2)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估价时点、替代原则,谨慎原则(抵押)。

9、估价方法:

(1)估价方法及其定义;应选用2种以上的方法;

(2)成本法与市场、收益、假设法组成2种估价方法的,成本法为首选法不妥当。

(3)收益性房地产,应采用收益法作为其中一种方法。

10、估价结果:总价和单价(总价/建面)、大写和小写;楼面地价(土地)。

11、估价人员:所有参加估价的人员及其执业资格,并签名盖章。

12、估价作业日期。

13、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以下为抵押报告):

14、市场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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